自我介绍范文网

当前位置:自我介绍范文网 > 考试 > 公务员 > 公职考试 > 政法干警 > 民法知识 > >

法律知识:民法高频考点提炼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管理员 | 本文已影响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民法高频考点提炼》,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的法律法规部分占据的分值仍然是比较高的,考查方向主要围绕着这几部法律展开:宪法、刑法、民法、治安处罚法。从考查角度来看,侧重于考查新法。比如2017年和2018年两年内出台的监察法、国家安全法、修法修正案、国歌法等都有涉及。其中,宪法和民法通则的修改内容更是出现多次。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开始施行,民法本来就是考查的重点,此次修改更使得这部最贴近人民生活的法律成为高频考点。本文将结合此次修改,对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中的民法考点作出部分预测。

一、理论考点

1.第13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3.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第20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5.第33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6.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87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7.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8.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是我国此次民法总则修改的亮点,考生应该结合例题进行把握。

二、考题预测

(一)单选题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________年。

A.一 B.二 C.三 D.五

1.【答案】C。解析:根据修改后《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本题答案为C。

2.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

A.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B.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C.不必补偿 D.应当进行赔偿

2.【答案】A。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故本题答案为A。

3.李某年老没有劳动能力,其配偶方某在一家国企工作,另有一个儿子在南方打工。2018年10月,李某与好友赵某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若李某丧失行为能力,则由赵某对其监护。2019年2月,李某患有脑退化症。请问其监护人应为:

A.方某 B.李某儿子

C.赵某 D.由法院指定

3.【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33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故本题答案为C。

(二)多选题

1.下列属于特别法人的有:

A.机关 B.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C.事业单位 D.个人独资

1.【答案】AB。解析:根据修改后的《民法总则》96条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故本题答案为AB。

2.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涉及________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A.遗产继承

B.财产赠与

C.接受赠与

D.其他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

2.【答案】ACD。解析: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故本题答案为ACD。


本文标题:法律知识:民法高频考点提炼
分享到: 更多

随机阅读TODAY'S 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