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范文网

当前位置:自我介绍范文网 > 毕业论文 > 法学 > 刑法 > >

刑法总论:刑法的空间效力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管理员 | 本文已影响

  空间效力——一国刑法在何领域,对什么人有效力,考察刑法的管辖权问题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运用方法]:

  (1)适用的优先顺序:属地——属人——保护——普遍管辖。(能用前面的原则的,就不用后面的原则)

  我国的四种管辖原则之间彼此并不重叠,对同一种犯罪,不存在同时适用两种管辖原则的可能。

  (2)多数国家坚持好几个原则:这会导致管辖权的冲突。——考生只需要知道我国刑法有没有管辖权,不需要考虑其它国家的管辖。这是因为在公法问题上,除非有条约,各国只考虑自己的法律,不考虑其它国家的法律。

  (一)属地管辖——针对的是国内犯凡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除有特别规定之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1.我国领域的范围包括哪些?

  (1)领陆、领水、领空。

  (2)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即使在其它国家领域内,也认为在中国领域内)——延伸的范围[易错点提示] a.必须结合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理解,适用我国刑法并不排斥适用他国刑法。

  b.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其它的交通工具刑法没有规定,视同中国“凤凰”自行车。

  c.我国驻外使、领馆不宜认定为是我国领域内。

  2.如何理解“犯罪地”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即犯罪地(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在我国领域内。包括如下情形:

  (1)只要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即可。

  (2)未遂犯场合,行为地与行为人希望结果发生之地、可能发生结果之地。

  (3)共同犯罪场合:犯罪行为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内、共同犯罪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本国内,全案视为在我国领域内发生。

  (4)在网络犯罪的情况下,虽然犯罪人在外国实施的行为,但是结果可能会发生在全世界,出现犯罪结果的国家的刑法都有管辖权。

  (5)预备行为、实行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都认为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我国刑法有管辖权。

  3.特别规定(即使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也不使用我国刑法的)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注意该类人员范围(2)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需要经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确认,但实践中这种情况根本没有)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的规定。

  (二)属人管辖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

  如何理解属人管辖:

  1.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按照本法规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追究。

  2.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域外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对公职人员、军人从严,因其身份特殊3.上述犯罪,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4.甲原本为外国人,在外国犯罪后取得我国国籍,发现其以前曾在外国犯罪,仍可适用我国刑法处理。——即刑法第7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解释为“裁判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保护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国国民或者国家犯罪。

  现实生活中,这类案件很难追究刑事责任,尤其是我国与许多发达国家没有签订引渡协议。

  保护管辖原则的成立要件:

  1.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法益。

  2.按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3.双重犯罪: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该受处罚。

  符合上述条件,“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案例]:美国人甲在美国针对实施侵害中国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应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请问是否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不能适用

  (四)普遍管辖原则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保护管辖原则存在的理由:犯罪行为与中国没有任何关系,主要是为了保护世界的利益。

  1.行使普遍管辖原则的限制:

  (1)针对的应当是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

  (2)我国是相关条约的缔约国或者参加国;

  (3)我国刑法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

  (4)原则上要求罪犯出现在我国领域内。

  或引渡2.处理方式:

  或起诉——适用国内刑法(国际法中没有具体的罪刑规范)

  3.常见的国际犯罪:海盗罪、恐怖主义犯罪、劫持民用航空器罪、战争罪、灭绝种族罪、毒品犯罪。

  (五)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0条)

  [该条规定的原因]:

  案例:大陆公民劫机去台湾,被台湾判了轻刑;但是,后来回到中国大陆,中国还是给他判他刑。


本文标题:刑法总论:刑法的空间效力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