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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高千尺总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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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高千尺总有根

□ 本报记者 蒋安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刑事法治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刑事司法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

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新时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步入快车道,刑事司法理念、制度发生历史性变革,以人民为中心、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成绩斐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刑事司法文明程度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日益彰显。

9月24日,为全面回顾总结十年来我国司法改革特别是刑事司法领域的重大成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联合举办了“新时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发展与展望研讨会”,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相聚一堂,共同回望新时代刑事司法改革的铿锵历程,研讨和展望新时代刑事司法改革的发展方向,可谓意义深远。

这是一场别开生面的研讨会,会议内涵之丰、参与之众、关注之广、影响之深,都使会议备受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茂利,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最高检二级大检察官万春、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志杰,最高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大法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敬大力等出席会议;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开幕式。

来自法学界的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陈兴良,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卞建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孙长永,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冀祥德等学者分别发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学术界、实务界代表近百人参加研讨会。

这不仅是一次学术盛会,更是司法机关、学术界携手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化刑事司法改革助力全面依法治国的务实之举。 

人民法院:

推进刑事司法改革 刑事审判呈现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公民权利并重。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真正做到法理情高度融合,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高憬宏表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推进庭审实质化,健全冤错案件发现纠正机制,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推动死刑案件二审全部开庭等,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全力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等举措,促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证据不牢,地动山摇。胡云腾就近些年人民法院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和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进行了介绍。胡云腾认为,证据是认定犯罪的依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证据的质量决定司法公正的成色。人民法院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将其作为新时期司法公正的标准,在做实证据裁判原则上狠下功夫,落实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协同完善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庭前会议、法庭调查、非法证据排除“三项规程”,以提高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律师辩护率和当庭宣判率为重点,着力推进庭审程序制度机制改革,做到用于定罪量刑的诉讼证据一律出示在法庭,证据质证认证展开在法庭,对证据的采信决定在法庭。

胡云腾在发言中就几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各地人民法院以认罪认罚作为程序分流的起点和基础,构建认罪案件与不认罪案件的刑事案件分流机制,推动形成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实现了事实法律重大疑难案件慢审精审,事实法律清楚和轻罪案件快审简审,轻罪微罪案件速审速决的刑事诉讼新格局,让公正与效率紧密结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得益彰。

——去年全国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刑事案件占到了32.24%,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占到了38.2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只占26.5%,不仅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也为大案难案庭审实质化、精细化审理腾出了司法资源。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改革的成效逐步显现,案件数量、适用比例逐年增长。2021年,全国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已经达到98万件,占全国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80.09%,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充分体现。实践证明,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更有利于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再犯率显著降低,从而极大地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促进了社会和谐。

——人民法院还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全面推进值班律师工作,依法保障辩护人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完善方便值班律师、辩护人参与诉讼的工作机制。据介绍,目前,在全国法院、看守所已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总数近6000个,值班律师的法律职能不断扩展,为有效保护被告人诉权和审判质量奠定了制度和物质基础。

——人民法院健全完善冤错案的及时纠正和严格防范机制,确保公平正义不再迟到或缺席。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防范和纠正冤错案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四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冤错案件有效发现和及时纠正机制”。202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要“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加强对产权的执法司法保护,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复查机制”“完善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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