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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管理员 | 本文已影响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告编号:2022-051

  

  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481,726,8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20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67,566,9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6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4,159,8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14,621,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9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6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14,159,8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04%。

  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81,669,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4,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81,669,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4,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81,726,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621,2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481,722,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617,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481,669,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4,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0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471,772,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37%;反对9,953,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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