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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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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为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环境不确定性以及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部分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合同顺利履行,考虑交货时间可能跨年度的影响,预计将主要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数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合同签约对方均为关联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合同所涉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8日,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方比亚迪签订多份销售合同(或订单,以下统称“合同”),合同标的为锂电设备和锂盐产品,合同金额(不含税)累计达50,862.06万元。合同累计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

以上合同所涉关联交易均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2,861,142,855元人民币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业务经营及财务情况说明

比亚迪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A股股票简称:比亚迪,A股股票代码:002594。

比亚迪主要从事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等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比亚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及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22,289,453.20 20,101,73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万元) 8,125,504.20 5,687,427.40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9,088,540.00 15,659,769.10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万元) 117,357.10 423,426.70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吕向阳先生担任比亚迪副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的有关规定,比亚迪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合同涉及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2、最近三年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比亚迪发生的类似交易情况如下表:

客户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销售收入(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销售收入(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比亚迪 7,713.35 19.78% 8,213.43 30.44% 0.00 0.00%

3、履约能力分析

比亚迪资产及收入规模巨大,且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较高,是全球动力电池领域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跑者之一。比亚迪拥有庞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相继开发出一系列全球领先的前瞻性技术,建立起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球领先优势和动力电池领域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比亚迪作为一家横跨汽车和电池两大领域的企业集团,拥有全球领先的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技术,在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都有强大的实力。比亚迪信用情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关联交易违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汇总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汇总情况

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公司与比亚迪签订的销售合同按月汇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时间 交易对方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不含税)

1 2020年10月(2020年10月10日起) 比亚迪 锂电设备 892.12

2 2020年11月 比亚迪 锂电设备 234.52

3 2020年12月 比亚迪 锂电设备 3,510.23

4 2021年1月 比亚迪 锂盐产品 619.50

5 2021年2月 比亚迪 锂盐产品 2,242.48

6 2021年2月 比亚迪 锂电设备 6,741.88

7 2021年3月 比亚迪 锂盐产品 2,117.26

8 2021年3月 比亚迪 锂电设备 3,402.63

9 2021年4月 比亚迪 锂盐产品 4,716.37

10 2021年4月 比亚迪 锂电设备 703.31

11 2021年5月 比亚迪 锂电设备 4,616.03

12 2021年6月 比亚迪 锂电设备 2,429.20

13 2021年7月 比亚迪 锂电设备 3,802.12

14 2021年8月 比亚迪 锂电设备 4,152.40

15 2021年9月 比亚迪 锂盐产品 3,153.98

16 2021年9月 比亚迪 锂电设备 3,561.00

17 2021年10月8日 比亚迪 锂电设备 3,960.00

合计 50,862.06

2、合同主要内容

(1)锂电设备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比亚迪签署的锂电设备合同主要内容如下(供方为公司,需方为比亚迪):

品质要求:按双方确定的标准执行,如不能满足则无条件退货。

包装方式:按供方正常包装,保证货物送达需方无任何损伤。

结算方式:合同签署后预付30%,发货前凭票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30%,质保一年满付10%。全部电汇。

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违约责任:送货质量不合格、数量不符或单证不全,需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按双方约定时间按时交货,否则需方有权向供方索赔、罚款甚至停单。

(2)锂盐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比亚迪签署的锂盐合同主要内容如下(供方为公司,购方为比亚迪):

品质要求:按购方要求。

包装要求:按购方要求。

付款方式:预付100%,电汇。

交货地点:购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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