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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典正式施行,考试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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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开始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民法总则》等旧法同时废止。该法典内容广泛,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领域,覆盖了公民从摇篮到坟墓各阶段的各种权利,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全文一千二百六十条,内容极其庞杂,出现了很多《民法总则》等旧法里没有的东西,比如说离婚冷静期、禁止索要结婚彩礼、电梯收益业主共享等等。

考公务员、事业编的同学们可能会有疑问了:这么多条文,我都要重学一遍吗?让我来告诉你,并不是!学习有方法,考试有窍门。对于以前《民法总则》等旧法中的考点,比如“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担保物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婚姻继承”等,在未来的考试中仍会占相当大的比重,我们需要掌握的是出题概率较大的新增部分以及改动部分。比如《民法典》对结婚条件及婚姻效力的规定。

已经失效的《婚姻法》中规定了结婚的四个实质性条件,分别是: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④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不得结婚。而《民法典》删去了第四条规定,即不论患何种病都可以结婚。

《婚姻法》又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共四种: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效力可撤销情形只有一种,即被胁迫结婚。到了《民法典》,婚姻无效的情形由四种变成了三种,即:①重婚;③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删去了前述患病的情形。《民法典》中可撤销的情形由一种变成了两种:①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总结起来就是:变动部分主要集中在对患病的规定上面。患病仍然可以结婚,患病结婚婚姻效力不会必然无效。如果婚前隐瞒,婚姻效力属于可撤销,撤销之后婚姻效力就会变成无效。所以,大家需要重点掌握变动部分,不和旧法的知识点混淆,复习量就小很多,做题就比较轻松了。

【巩固练习】《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下列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林和小贾是表兄妹,他们可以登记结婚

B.甲患有艾滋病,甲不能和初恋女友结婚

C.顾某(女)21周岁,许某(男)22周岁,他们可以登记结婚

D.重婚的效力是可撤销

【答案】C。解析: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A选项说法错误。患病不是禁止结婚的理由,B选项说法错误。结婚年龄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C选项说法正确。重婚的效力是无效的,D选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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