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6564号
陈合伟: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与被上诉人陈合伟、冉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终6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珠江新城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