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范文网

当前位置:自我介绍范文网 > 毕业论文 > 工学 > 交通运输 > >

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新规施行 进一步强化用户资金管理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管理员 | 本文已影响

  央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今天(6月1日)起施行,明确提出用户押金“专用账户存管、专款专用”等要求,进一步强化用户资金管理

  近几年来,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快速发展,丰富了公众的出行方式。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用户的押金和预付款往往陷入企业挪用、易存难退的窘境。中消协此前的调查显示,目前已经有34家共享单车企业倒闭,而背后可能就是数十万,乃是几百万押金等待退还的用户。今天开始施行的《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再次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说,《管理办法》明确了用户资金的收取原则,也就是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押金,确实有必要收取的,要提供专用的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帐户两种方式供用户选择。要求运营企业在注册地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管存资金,运营企业与银行要按规定签署相关的资金管理协议,按照年度和季度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用户资金存管的报告。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采用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方式存管用户押金的,运营企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集中退款及退款期限超期等特殊情况,联合存管银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建立用户押金退款的应急保障机制;而采用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管用户押金,在用户存入约定数额的押金并冻结后,企业才予以服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会强说,这是《管理办法》的一个创新之处。“选择个人的结算账户,解决了当前用户对自己的资金不透明、不放心的疑虑。它所设立的这些账户采用了多方监管的方式,既有用户的监管、合作银行的监管,还有地方主管部门的监管,通过立体化、多角度的监管,让企业形成自觉。”

  新规明确,运营企业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应明确押金收取数目和扣除押金条件,在网络平台显著位置明示押金退还方式、程序和周期。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分别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

  长期关注共享单车押金监管问题的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此次新规提出的措施,实际上是给之前的一些原则性规定“打补丁”。赵占领说:“押金的问题必须事先防范,否则会很难解决,必须防范企业擅自挪用押金或者把押金存放到专用账户里。《管理办法》确实有很多突破性的规定,比如交押金的比例,共享单车不能超过车辆均价的10%,共享汽车不能超过车辆成本均价的2%,这是约定一个上限。”

  新规还提出,运营企业应当建立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备付金不得低于用户预付资金余额的40%。存管银行应当根据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比例规定为运营企业办理相应资金的转出,当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比例接近40%时,存管银行应当向运营企业进行预警,等于或低于40%时,除退还用户情形外,存管银行不得为其办理支出。

  吴春耕说,未来在交通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上,将避免拖慢用户退款效率:《管理办法》要求相关银行具备完善规范的资金存管账务体系,能够支撑运营企业的各类峰值操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集中退还及退还期限超期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由运营企业先行垫付资金退还用户押金,存管银行和支付服务机构在接到退款申请并核对相关信息后,要在当天、最迟第二天向用户退还款项。

  对于《管理办法》发布前收取的存量用户资金,新规设定6个月的过渡期,也就是说在11月30日,平台企业应完成上述资金存管程序和要求。吴春耕说,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将尽快将存量资金纳入有效管理。“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指导各地相关管理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督促运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相关银行一起严格管理新收取用户资金,并加快推进存量用户资金纳入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本文标题: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新规施行 进一步强化用户资金管理
分享到: 更多

随机阅读TODAY'S 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