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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未成年人相关考点总结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管理员 | 本文已影响

在湖北公益性岗位考试中,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是考试的重要部分,不少地区都在笔试当中安排了公基的考核。由于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所以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特地为考生总结了很多相关知识点,方便大家记忆,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

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未成年人相关考点总结》

今天为大家提炼了“未成年人”的相关核心考点,帮助大家掌握该知识点。

民法领域:

1.责任年龄划分

①不满8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④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2.效力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行政法领域:

1.处罚问题

①不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但是要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

②已满14周四,不满18周岁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拘留不执行问题

①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作出拘留决定不执行。

②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拘留不执行。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监察机关

刑法领域:

1.刑事责任年龄

①已满16周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8种重大罪行需要负刑事责任,其他的不负刑事责任)

2.处罚

①不满16周岁,不予处罚,责令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必要时政府收容教养;

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③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适用死刑;

④不满十八周岁的,不构成累犯;

⑤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其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

⑥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⑦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应当从重处罚;

⑧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无论其本人是否自愿,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的主体只有三个: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不包括侦查机关。

3.前科报告制度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刑诉领域

①讯问的时候,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讯问女性未成年嫌疑人,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对于证人、被害人,也适用此规定。

②未成年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辩护。

③可以做社会调查报告

④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⑤犯罪记录封存,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标题:公共基础知识:未成年人相关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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