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范文网

当前位置:自我介绍范文网 > 范文 > 报告总结 > 辞职报告 > >

我该不该写辞职报告?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管理员 | 本文已影响

  近日,读者老贾向本报反映说,他是一家贸易公司的员工,1997年就进公司了,至今工龄已经17年。他和公司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7月,公司开会称因近年公司严重亏损,鼓励员工自谋出路。此外,公司还要实行定岗定编,员工要通过竞争重新上岗。为此,公司还发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不称职者直接转岗基层营销……不同意从事基层营销类岗位的,公司可与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公司的方案,将有30%人富余出来,而基层营销岗位与办公室各岗位的工作性质不一样,工资收入更多与业绩相失。老贾等人认为公司这样做是变相裁员,因此吵得很凶。

  竞聘结果出来后,老贾等人落聘了,他们的岗位也被撤销了。他们几个都不愿做基层营销,想到公司的规定,大家纷纷自找出路。此后,公司曾派人与他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但只同意给他们每个人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老贾等老员工要求公司按连续工龄给予补偿,但公司不接受。此后,他们再找公司,公司就让他们自己写辞职报告,补偿数额仍坚持原来的数额。现在,他们和公司相持不下,闹得非常僵。他们想知道,公司已明确要和他们这些落聘的人解除合同了,为什么还要他们自己写辞职报告?公司只同意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有道理吗?

  律分析

  《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从老贾所述内容看,他们所在公司因经营亏损而缩编,定岗定编后其所在的岗位都被撤销了,导致原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上述规定,公司是可以与他们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的。对于不愿变更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行使解除权并依法给予其经济补偿。

  公司实行竞争上岗以期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是法律允许的。公司对落聘后又不愿调整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老贾是1997年进公司的,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按照他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他经济补偿金,即支付他17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现公司只同意按照12个月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落聘后,公司已经开始与老贾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了。结合公司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老贾等不愿变更合同的意愿,可以看出公司与落聘人员结束劳动关系的意愿是明确的。公司要求老贾等提交辞职申请才给予补偿,显然是为了规避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对此,老贾等要慎重考虑,以避免单方辞职带来的不利后果。建议老贾等人通过企业工会组织与公司进一步协商,妥善解决合同解除及经济补偿的问题。(李德勇 律师)


本文标题:我该不该写辞职报告?
分享到: 更多

更多关于“辞职报告”的文章

随机阅读TODAY'S 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