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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城建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硕士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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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城建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学校秉承“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构建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城市经济、城市文化等7大学科群,对接建筑业产业链和城建行业需求,构建了城市设计类、土建工程类、城市管理类、环境材料类、智能建筑类、应用经济类、文化艺术类等与7大学科群相适应的7大专业群,形成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根本的发展格局。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17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拥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有天津市重点学科6个,天津市一流学科2个,优势特色学科群4个。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城建大学门户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硕士等岗位计划》(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7.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

8. 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 报名

方案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09:00—2019年12月2日16:00。

(二) 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果简历状态未被退回,则表明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2月4日08:30-17:00

(2)地点: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现代教育中心A区912室。

(3)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

③报名表(从报名系统里直接打印或复制到Word文档中打印);

④个人自传(用word文档撰写,重点撰写所具备的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优势、特长等)。

(4)天津高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校进行资格审核,外省市高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间内先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附件中(纸质材料待笔试时交至监考教师),未按时审核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示专栏发布。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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