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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跳槽 春节后才发的年终奖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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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员工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次日就发年终奖。最终,法院判决企业支付员工2.2万元年终奖。年底又是跳槽的高峰期,然而,卡在年终奖发放的节点上,很多人犹豫不决。那么,面对条件优渥的新岗位,你能成功跳槽并要到年终奖吗?

  天府早报记者就些咨询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周冬平律师。“劳动者已提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发放年终奖的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提交有关资料,应推定年终奖存在的主张成立。”周冬平律师表示,“至于劳动者是否能获得年终奖以及获得的数额,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一个例子

  头天离职次日发奖

  年终奖属劳动报酬应支持发放

  “劳动者在年终奖对应的考核年度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的比例发放年终奖金。”

  一家公司与员工刚解除劳动合同,次日就发年终奖,员工能否拿到这笔钱?近日,据广州媒体称,该离职员工诉至法院,索要年终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企业应支付该员工2.2万元年终奖。

  对此,周冬平律师表示,如果该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请求支付,应予以支持。“劳动者在年终奖对应的考核年度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的比例发放年终奖金。”

  周冬平分析说,年终奖一般的裁判思路是劳动者已提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发放年终奖的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提交有关年终奖发放的资料,应推定劳动者年终奖存在的主张成立。至于劳动者是否有资格获得年终奖及获得的数额,“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他进一步解释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年终奖的,双方应就年终奖支付的条件、时间、金额等进行充分协商,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形下,应当结合奖金支付的初衷及奖金性质综合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以完成经营指标为年终奖兑现依据的,劳动者因经营风险未达到经营指标的,应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好聚好散

  年终奖春节后发放

  损失部分奖金也要年底离职

  “原来的公司要过了春节才会发年终奖,年终奖毕竟是基于2018年发放的,我离职后,公司虽然有一些扣发项目,但大部分的钱春节后还是会付给我的。”

  近日,天府早报记者随机采访十余位在职人士发现,大部分表示如果有更好更合适的职位,会选择在年底跳槽。在服装行业做销售工作多年的80后马女士早在今年八九月份就打算离职了,“我觉得一份工作如果干了5年以上,仍然没有上升空间,那就是到了瓶颈期了,是时候另谋他就了。”她直言上个月已经找好了去处,“明年1月1号就去新公司履职。”

  年终奖也在马女士的考量范围之中,“原来的公司要过了春节才会发年终奖,但我已经咨询过了,年终奖毕竟是基于2018年发放的,我离职后,公司虽然有一些扣发项目,但大部分的钱春节后还是会付给我的。”为什么不到手年终奖后再离职?

  “首先新的职位不等人,如果等到明年三四月,正所谓金三银四,那是跳槽高峰期,竞争更加激烈,不一定还会有那么合适的新岗位,其次年底一年工作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也是时候总结一下,该做决策的时候到了。”马女士笑言,“最重要的是,忍了一年了,实在不想再忍了。”

  对于年终奖可能有些损失,马女士表示能够接受,“如果我等到明年春节后离职,那时候公司可能也会涉及到‘吐旧纳新’,我离职的事情就会比较被动了,现在离职,公司有更多的时间找新人,毕竟好聚好散,还是要留个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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