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7月8日讯 记者王斌 为合理指导住房租赁举动,维护租赁当事人正当权益,削减生意业务纠纷,降低生意业务成本,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市场羁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公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衡宇出租经纪办事合同><北京市衡宇承租经纪办事合同>树模文本的通知》,公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衡宇出租经纪办事合同》《北京市衡宇承租经纪办事合同》三个合同树模文本。《通知》自觉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此次出台的三个合同树模文本,与2008年市建委(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工商局(现市市场羁系局)印发的《北京市衡宇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北京市衡宇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北京市衡宇租赁合同》(经纪机构署理成交版)比拟,首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调解:
一方面,合同合用区分越发明确。差别于2008年版的衡宇租赁合同树模文本只是按照租赁的差别成交方式做了区分,此次公布的三个合同树模文本是别离针对住房租赁和衡宇租赁经纪办事拟定的。无论是通过自行成交的,或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署理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均可同一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树模文本。《北京市衡宇出租经纪办事合同》《北京市衡宇承租经纪办事合同》树模文本则合用于我市依法可以出租衡宇的租赁经纪办事。
另一方面,增长了克制违法群租的相干要求。《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衡宇出租经纪办事合同》树模文本均在申明中夸大,不得改变衡宇内部布局支解出租、出租衡宇人均栖身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栖身的人数不得凌驾2人等有关克制违法群租的文件划定内容。同时,在合同中通过设立衡宇整租、分租有关事项条款,明确克制违法群租,一是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树模文本中专设“衡宇租赁情势”相干条款,约定衡宇详细栖身人数及分间出租时的分租房间栖身面积;二是在《北京市衡宇出租经纪办事合同》树模文本“委托出租要求”中明确约定最多栖身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