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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浙江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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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民办高等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在其发展过程中创下多个全国第一的记录,成为浙江高教强省的重要力量。政府重视,坚持扶持与规范并举;把握关键,坚持内涵发展;抢抓机遇,坚持改革创新;保障有力,坚持立德树人。浙江民办高等教育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提供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发展经验。回顾总结40年浙江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把握新时代浙江民办高等教育的新变化,总结经验,将会对全国范围内的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与启示

关键词:改革开放 浙江 民办高等教育 发展历程 启示

浙江民办高校的恢复和发展,起源于改革开放后。统计显示:2017年,浙江省共有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14所,独立学院21所。民办普通本专科招生为8.54万人,在校生为31.32万人,分别占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在校生总规模的29.1%、31.2%[1],浙江民办高等教育已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的新变化,并逐渐成为浙江省高教强省的重要力量。

一、浙江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和国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果断决策,特别是1982年11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次在宪法中对社会力量办学作出原则规定。上述精神和政策激发了一批对高等教育充满热情的老知识分子和有识之士的办学灵感。浙江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划分为恢复办学、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内涵发展等四个时期。1979年4月1日,浙江省第一所社会力量举办的综合性成人业余学校--杭州钱江业余学校正式成立,学校由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委员会联合组建,成为改革开放以后恢复民办高等教育的最早尝试。

由于恢复高考后的一段时间内,浙江的高等教育资源一直稀缺,浙江的大学录取率始终在一个低位徘徊,高考分数居高不下。在这个背景下,一些知识分子开始考虑创建民办高校,帮助解决浙江考生入学率低的问题。1984年7月温州大学(1999年转制为公办高校)成立,当年招生。1984年10月,中华高等专科学校(后停办)在杭州筹建。1984年12月,浙江树人大学成立。1993年10月,浙江树人大学成为经国家教委批准的全国4所民办普通高校之一。

1998年12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特别提出:“充分利用我省民间资金比较充裕的优势,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积极性,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在政策的引导下,全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步伐加快。特别是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民办教育的定义第一次从“对公办教育的补充”而改变为“与公办教育并重”后,浙江民办高等教育借此东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并开创了独立学院的“浙江模式”。1999年6月25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成为全国第一所国有民办二级学院。之后省政府共批准成立了22所独立学院。独立学院集合了公办高校的品牌优势、智力优势,又具有灵活的机制,办学起点高,在办学过程中正确处理了政府、高校、社会/市场之间的三角关系,使得浙江高等教育最终实现了外延增长与内涵发展同步并举,从而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提供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发展模式、发展道路、发展经验,具有积极的体制、机制创新特色和鲜明的示范、借鉴意义[2]。这一时期,浙江也开始大胆探索中外合作办学。2004年,中国第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的中外合作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成立,开创了中国高等教育与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结合的先河。2006年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正式签署《关于合作举办温州肯恩大学的协议》,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亲自出席在美国肯恩大学举行的合作创办温州肯恩大学签约仪式,并作重要讲话。至此,浙江民办高等教育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时期,民办普通本科、民办高职高专、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大学等多元办学模式扩大了高等教育的规格和品种,增加了学生读大学、选择大学的机会。新的办学机制也激活了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和活力,促进了教育改革、发展和效率的提高。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2010年1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划中特别提出要引导和支持民办学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向高质量的民办学校方向发展等。这一时期,浙江民办高等教育呈现从数量的增长向质量的提升的新变化。各民办高校将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上,以应用型示范校建设为重点,探索与公办高校错位发展的特色之路。

二、新时代浙江民办高等教育的新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恢复发展动因于满足青年学生上“大学”的需要,从浙江的情况看,1998年全省招生数只有4.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8.9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让更多的学生有大学上这一需要更为迫切。经过40年的发展,浙江民办高等教育已有效地化解公办高等教育办学不足的矛盾。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社会主要矛盾也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也成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判断其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历史方位的重要依据。在新时代,高等教育的主要矛盾已从让青年学生“上大学”转变到让青年学生“上好大学”,转到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上来。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浙江民办高等教育出现了新变化。

1、出现“县域办学”的新变化

从2010年以来,浙江各地兴起举办高等教育的热潮,民办高校特别是独立学院希望尽快拥有不少于500亩的土地和独立法人财产权,以通过教育部的验收,地方政府希望通过引入高校来帮助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教育环境,导致高校的布点从原来的各地级市至少一所,往县或县级市下沉发展,浙江是县域经济强省,可以承担高校新校区建设的基本投入。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在杭的浙江省9所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开展了新校区建设,非在杭的独立学院也在往县级城市转移,如2015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温州市洞头县建设新校园,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在金华兰溪市建设新校园,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迁建舟山岱山县项目也正式签约;2016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慈溪校区也进入到规划建设阶段。“县域办学”成为浙江省在改革开放后继中心城市办大学、高教园区建设之后的第三次区域高等教育布局调整的重要特征[3],从实践上看,高等院校的到来也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商业发展模式创新、文化建设创新,对于县域经济的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2、出现“高起点办学”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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