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
(钦政办〔2018〕60号)解读
一、出台背景
《钦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0年)》(钦政办〔2013〕96号)已于2013年开始实施,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十三五”规划的不断深入实施,我市城镇化建设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人类工程活动日趋频繁,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更加严重。为科学开发利用地质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组织修编《钦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钦政办〔2018〕60号),规划对全市地质灾害现状进行了描述、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对各项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进行了落实。
二、总体考虑
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的战略部署,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和各项政策法规制度,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情况和危害程度,建立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使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预警水平明显提高;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使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整治;完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隐患,把地质灾害防治从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态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到2020年,建成系统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三、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钦州市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与概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区划分与评价,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与资金来源,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附则等8个部分,规划期限2016-2020年。主要内容有4个方面: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
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1582处(其中滑坡194处,崩塌778处,不稳定斜坡605处,地面塌陷3处,泥石流2处),地质灾害受威胁人口29733人,受威胁财产约2.4亿元。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形成规律以及目前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情况,结合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综合分析预测,我市地质灾害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发展趋势为:地质灾害灾种类型与分布基本不会发生明显变化,自然降雨型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在4-9月汛期。随着农村集镇化建设进一步深入,城镇化建设、村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加剧,工程建设引发的滑坡、崩塌等人为地质灾害有增加的趋势。 “十三五”期间,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在公路、铁路建设工程中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会增加;同时,伴随着水资源的开发,库岸边坡可能重新失稳而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我市境内矿产资源较丰富,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现有矿山大部分为露采矿山,采矿过程中易产生一些高陡边坡、弃土和废渣,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有利条件,加剧地质灾害的产生。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钦州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分区
名称
分区
代号
面积
(km2)
亚区
代号
面积
(km2)
亚区名称
地质
灾害
高易
发区
A
1765.77
A1
1530.19
浦北县平睦镇-官垌镇-六硍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2
94.08
灵山县丰塘镇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3
47.92
灵山县沙坪镇东南部-烟墩镇西部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4
42.67
钦北区长滩镇-新棠镇南部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5
50.90
钦南区黄屋屯镇南西部-康熙岭镇西部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B
3858.10
B1
2577.42
钦北区大直镇-贵台镇-板城镇-灵山县太平镇-平南镇-平山镇北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B2
1183.99
浦北县张黄镇北部-北通镇-灵山县武利镇-平山镇东部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B3
63.27
钦南区大番坡镇南西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B4
22.22
钦南区龙门港镇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B5
11.21
钦南区犀牛脚镇北部-东场镇南部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C
5219.13
C1
5014.00
钦南区犀牛脚镇-钦北区平吉镇-灵山县陆屋镇-石塘镇-文利镇-浦北县泉水镇-石埇镇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
C2
205.13
灵山县太平镇崩塌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一是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主要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复核,开展交通干线、矿山、水利工程等地质灾害调查,以及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调查。
二是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地质灾害动态和分级、分类、分部门管理,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体系。
三是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四是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建设。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实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小分队建设。
五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实施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程。
六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及农村民房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七是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防灾意识。
八是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库建设。在现有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完善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建设,建立基于GIS系统的地质灾害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公众自由查询。